全齊文
卷四
武帝(二)
大赦詔
陰陽舛和。緯象愆度。儲胤嬰患。淹歷旬晷。思仰祗天戒。俯紓民瘼。可大赦天下。《南齊書‧武帝紀》。
原司雍逋租詔
司雍二州。比歲不稔。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汝南一郡。復限更申五年。《南齊書‧武帝紀》。
賑京邑詔
京邑霖雨既過。居民汎濫。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南齊書‧武帝紀》。
賑賜吳興詔
吳興水淹過度。開所在倉賑賜。《南齊書‧武帝紀》。
量增尚書郎賜祿詔
尚書丞郎。職事繁劇。俸未優。可量增賜祿。《南齊書‧武帝紀》。
黃籍限斷詔
夫貴賤。辨尊卑者。莫不取信於黃籍。豈有假器濫榮。竊服非分。故所以澄革虛妄。式允舊章。然釁起前代。過非近失。既往之。不足追咎。自宋昇明以前。皆聽復注。其有謫役邊疆。各許還本。此後有犯。嚴加翦治。《南齊書‧虞玩之傳》。又見《通典》三。
太廟時薦詔
太廟四時祭。宣皇帝起餅鴨。孝皇后筍鴨卵脯。醬炙白肉。高皇帝薦肉膾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魚。皆所嗜也。《南齊書‧禮志》。上又見《南史》。十一《通典》四十九。
贈諡柳世隆詔
故侍中左光祿大夫貞陽公世隆。秉德居業。才兼經緯。少播清徽。長弘美譽。人參內禁。出贊西牧。專寄郢郊。剋挫巨猾。超越前勳。功著一代。及總任方州。民頌寬德。翼教崇闥。朝稱元正。忠謨嘉猷。於朕心。雅志素履。邈不可踰。將登鉉味。用燮鴻化。奄至薨殞。震慟良深。贈司空班劍三十人。鼓吹一部。侍中如故。諡曰忠武。《南齊書‧柳世隆傳》。
賻諡戴僧靜詔
僧靜志懷貞果。誠著艱難。剋珍西墉。勳彰運始。奄至殞喪。惻愴傷懷。賻錢五萬。布百匹。諡壯侯。《南齊書‧戴僧靜傳》。
以范當根純為林邑王詔
林邑蠢爾。介在遐外。世服王化。當根約乃誠款懇到。率其僚職。遠績克宣。良有可嘉。宜沽爵號。以弘休澤。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南齊書‧南夷傳》。
原責逋增祿俸詔
諸責負眾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貲不在例。孤老六疾。人穀五斛。內外有務眾官增祿俸。《南齊書‧武帝紀》。
豫章王嶷薨下詔
嶷明哲至親。勳高業始。德懋王朝。道光區縣。奄至薨逝。痛酷抽割。不能自勝。奈何奈何。今便臨哭。九命之禮。宜備其制。斂以袞冕之服。溫明祕器。命服一具。衣一襲。喪事一依漢東平王故事。大鴻臚持節護喪事。大官朝夕送奠。大司馬太傅二府文武。悉停過葬。《南齊書‧豫章王嶷傳》。
贈豫章王嶷詔
寵章所以表德。禮秩所以紀功。慎終追遠。前王之盛策。累行疇庸。列代之通誥。故持節都督揚徐二州諸軍事大司馬領太子太傅揚州刺史新除中書監豫章王嶷。體道秉哲。經仁緯義。挺清譽於弱齡。發詔風於早日。締論霸業之初。翼讚皇基之始。孝睦著於鄉閭。忠諒彰乎邦邑。及秉論道。總牧神甸。七教必荷。六府咸理。振風潤雨。無於時候。民拯物。有篤於矜懷。雍容廊廟之華。儀形列郡之觀。神凝自遠。具瞻允集。朕友于之深。情兼家國。方授以神圖。委諸廟勝。緝頌九紘。陪禪五岳。天不憖遺。奄焉薨逝。哀痛傷惜。震慟乎厥心。今先遠戒期。龜謀襲吉。宜加茂典。以協徽猷。可贈假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揚州牧。綠繳綬。具九服錫命之禮。侍中大司馬太傅王如故。給九旒鷥輅。黃屋左纛。虎賁班劍百人。轀輬車。前後部羽葆鼓吹。葬送儀依東平王故事。《南齊書‧豫章王嶷傳》。
賑賜京邑詔
頃者霖雨。樵糧稍貴。京邑居民。多離其獘。遣中書舍人二縣官長賑賜。《南齊書‧武帝紀》。
資遣魏俘詔
昔虞帝欽明。苗山記倒戈之陣。夏君踵武。鈞臺載不戰之兵。今鋒鎬陵邊。彤雲人候。加討而後擒。待征而知服。此乃朕之涼德。彼將何德。徒哀其積習為性。因染遂變。不識天時。用干人事。雖同濱率境。自隔王臣。直曰斯民。獨為係虜父母。生乖妻兒。則桑梓悠悠。墳塋萬里。情甚悲之。可解網改祝。聽歸巢穴。豈直鄰好足鄙。特以哀矜自中。以時資遣。稱朕意焉。《文苑英華》六百五十。《淮陰太守移魏淮陽太守文》引詔。
配享太祖廟詔
故太宰褚淵。故太尉王儉。故司空柳世隆。故驃騎大將軍王敬則。故鎮東大將軍陳顯達。故鎮東將軍李安民六人。配享太祖廟庭。《南齊書‧禮志》上。按王敬則死於永泰元年陳顯達死於永元元年今此詔為永明十年必有誤也。蔣目疑兩故字後人妄增此乃未死而預定配享。
斬王奐下詔
逆賊王奐。險詖之性。自少及長。外飾廉勤。內懷凶慝。貽戾鄉伍。敢棄衣冠。拔其文筆之用。擢以顯任。出牧樊阿。政刑弛亂。第三息彪。矯弄威權。父子均勢。故寍蠻長史劉興祖。忠於奉國。每事匡執。奐忿其異己。誣以訕謗。肆怒囚錄。然後奏聞。朕察奐愚詐。詔送興祖還都。乃懼姦謀發露。潛加殺害。欺罔既彰。中使辯覈。遂援兵登陴。逆捍王命。天威電掃。義夫咸奮。曾未浹辰。罪人斯獲。方隅克殄。漢南肅清。自非犯官。兼預同逆謀。為一時所驅逼者。悉無所問。《南齊書‧王奐傳》。
原長沙王妃詔
奐自陷逆節。長沙王妃男女并長。且奐又出繼前代。或當有淮。可特離絕。《南齊書‧王奐傳》。奐弟冑女為長沙王晃妃世祖詔。
恤災詔
水旱成災。穀稼傷獘。凡三調眾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師二縣。朱方姑熟。可權斷酒。《南齊書‧武帝紀》。
又詔
頃風水為災。二岸居民。多離其患。加以貧病六疾。孤老稚弱。彌足矜念。遣中書舍人履行沾。《南齊書‧武帝紀》。
水旱為災。實傷農稼。江淮之閒。倉廩既虛。遂草竊充斥。互相侵奪。依阻山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兗兗。豫司徐五州。南豫州之歷陽。譙。臨江。廬江。四郡。三調眾逋宿債。并同原除。其緣淮。及青冀。新附僑民。復除已訖。更申五年。《南齊書‧武帝紀》。
大漸下詔
始終大期。賢聖不免。吾行年六十。亦復何恨。但皇業艱難。萬機自重。不無遺慮耳。太孫進德日茂。社稷有寄。子良善相毗輔。思弘治道。內外眾事無大小。悉與鷥參懷。共下意。尚書是職務根本。悉委王晏徐孝嗣。軍旅捍邊之略。委王敬則。陳顯達。王廣之。王玄邈。沈文季。張瑰。薛淵等。百辟庶僚。各奉爾職。謹事太孫。勿有懈怠。知復何言。《南齊書‧武帝紀》。又《南史》四。
又詔
我識滅之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純鳥。犀導應。諸器服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複裌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隨我入梓宮。祭敬之典。本在因心。東鄰殺牛。不如西家祫祭。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唯設餅茶飲干飯西脯而已。天下貴賤。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陵墓萬世所宅。意嘗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為晏安陵。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民。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諸王六宮。并不須從。山陵內殿鳳華壽昌耀靈三處。是吾所治制。夫貴有天下。富兼四海。宴處寢息。不容乃陋。謂此為奢儉之中。慎勿壞去。顯陽殿玉像諸佛。及供養具如別牒。可盡心禮拜供養之。應有功德事。可專在中。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為道。及起立塔寺。為宅為精舍。并嚴斷之。唯年六十。必有道心。聽朝賢選序。已有別詔。諸小小賜乞。及閤內處分。亦有別牒。內外禁衛勞舊。主帥左右。悉付蕭諶優量驅使之。勿負吾遺意也。《南齊書‧武帝紀》。又《南史》四。
臨崩又詔
凡諸遊費。宜從休息。自今遠近薦獻。務存節儉。不得出界營求。相高奢麗。金粟繒纊。獘民己多。珠玉玩好。傷工尤重。嚴加禁絕。不得有違準繩。《南齊書‧武帝紀》。
敕虞悰賜謝超宗死
謝超宗令於彼賜自盡。勿傷其形骸。《南齊書‧謝超宗傳》。超宗徙越州行至豫章上敕豫章內史虞悰。
敕廬陵王子卿
吾前後有敕。非復一兩過。道諸王不得作乖體格服飾。汝何意都不憶吾敕邪。忽作瑁乘具何意。己成不須壞。可速送下。純銀乘具。乃復可爾。何以作鐙亦是銀。可即壞之。忽用金薄裏箭腳。何意。亦速壤去。凡諸服章。自今不啟吾知。復專輒作者。後有所聞。當復得痛杖。《南齊書‧廬陵卿傳》。
汝比在都。讀書不就。年轉成長。吾日冀汝美。勿得敕如風過耳。使吾失氣。同上。
敕謝朓還都
侍讀虞雲。自宜恆應侍接。朓可還都。《南齊書‧謝朓傳》。
敕徙劉祥
卿素無行檢。朝野所悉。輕棄骨肉。侮蔑兄嫂。此是卿家行不足。乃無關他人。卿才識所知。蓋何足論。位涉清途。於分非屈。何意輕肆口噦。詆目朝士。造席立言。必以貶裁為口實。冀卿年齒已大。能自感厲。日望悛革。如此所聞。轉更增甚。諠議朝廷。不避尊賤。肆口極辭。彰暴物聽。近見卿影連珠。寄意悖慢。彌不可長。卿不見謝超宗其才地二三。故在卿前。事殆是百分不一。我當原卿性命。令卿萬里思。卿若能改革。當令卿得還。《南齊書‧劉祥傳》。
敕呂安國
吾恆憂卿疾病。應有所須。勿致難也。《南齊書‧呂安國傳》。
敕王晏
慈在職未久。既有微疾。不堪朝。又不能騎馬。聽乘車在仗後。《南齊書‧王慈傳》。
敕茹法亮
吾見呂安國疾狀。自不宜勞。且腳中既恆惡。扶人至吾前。於禮望殊成有虧。吾雖敕之。其人甚諱病。卿可作私意向其若好差。不復須扶人。依例入幸。勿牽勉。《南齊書‧呂安國傳》。
又敕
可問蕭惠休。吾先使卿宣制。荅其勿以私祿足充獻奉。今段殊覺其下情。厚於前後。人閒之故。當不復私邪。吾欲分受之也。《南齊書‧蕭惠基傳》。弟惠休永明四年為廣州刺史罷任獻奉傾資上敕中書舍人茹法亮。
敕丘冠先子雄
卿父受使河南。秉忠守死。不辱王命。我甚賞惜。喪屍絕域。不可復尋。於卿後宦塗無妨。甚有高比。《南齊書‧河南氐羌傳》。
敕曹虎
廣陵須心腹。非吾意可委者。不得處此任。《南齊書‧曹虎傳》。
敕王晏
世隆雖抱疾積歲。志氣未衰。冀醫藥有效。痊差可期。不謂一旦。便為異世。痛怛之深。此何可言。其昔在郢。誠心夙悃。全保一蕃。勳業克著。尋准契闊。增泣悲咽。卿同在情。亦當無已已耶。《南齊書‧柳世隆傳》。
敕晉安王子懋
吾比連得諸處啟。所說不異。虜必無敢送死理。然為其備。不可暫懈。今秋犬羊輩越。逸者。其亡滅之徵。吾今亦行密纂集。須有分明指的。便當有大處分。今普敕鎮守。并部偶民丁。有事即使應接連。已敕更遣。想行有至者。汝共諸人量覓。可使人數往南陽舞陰諸要處。參覘糧食。最為根本。更不憂人仗。常行視驛亭馬。不可有廢闕。并約語諸州。當其界皆爾。不如法即周章。
吾敕荊郢二鎮。各作五千人陣。本擬應接彼耳。若送死者。更即呼取之。已敕子真魚繼宗。設公愍至鎮。可以公愍為城主。三千人配之便足。汝可好以階級在意。勿得人求。或超五三階級。文章詩筆。乃是佳事。然世務彌為根本。可常憶之。汝所啟仗。此悉是吾左右御仗也。云何得用之。品格不可乖。吾自當優量覓送。
知汝常以書讀在心。足為深欣也。并《南齊書‧晉安王子懋傳》。
策命百濟國王牟大
於戲。惟爾世襲忠勤。誠著遐表。滄路肅澄。要貢無替。式循彝典。用纂顯命。往欽哉。其敬膺休業。可不慎歟。制詔行都督百濟諸軍事。鎮東大將軍。百濟王牟大。今以大襲祖父牟都為百濟王即位章綬等五。銅虎竹符四。王其拜受。不亦休乎。《南齊書‧東夷傳》。
任用沈憲啟
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南齊書‧沈憲傳》。武陵王曄為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太祖以山陰戶眾難治欲分為兩世祖啟云云乃以憲帶山陰令。
與虞悰手書
今因江吏郎有白。以君情顧。意欲相屈。《南齊書‧虞悰傳》。昇明中世祖為中軍引悰為諮議參軍使吏部郎江謐持手書謂悰云云。
與玄元度書
努力成臂上之相也。□□□□□□□建元二年魏圍朐山戍主玄元度出擊大破之初元度云臂上有封侯志宋世以示。
致沙門法猷書
承遠上無常。弟子夜中已自知之。遠上此去甚得好處。諸佳非一。不復增悲也。一二遲見法師。方可敘瑞夢耳。今正為作功德。所須可具疏來也。《高僧傳》。八釋僧遠姓皇渤海重合人居鍾山五十年永明二年卒於定林上寺武帝致書於獻獻姓徐西海延水人任定林上寺為僧正。
答豫章王嶷
事中恐不得從所陳。《南齊書‧豫章王嶷傳》。永明元年嶷領太子太傅手啟上上荅。
又答
儀刀捉刀。不應省也。俠轂白直。乃可共百四五十以還正是耳。亦不曾聞人道此。吾自不使諸王無仗。況復汝耶。在私園苑中。乘此非疑。郊外鳴角。及合扇并拂。先乃有不復施用。此來甚久。凡在鎮自異還京師。先廣州乃立鼓吹。交部遂有輦事。隨時而改。亦復有可得依舊者。汝若有疑。可與王儉諸人量衷。但令人臣之儀。無失便行也。同上。
傳詔臺家人耳。不足涉嫌鄣扇。吾識及以來。未見故有敕耳。小兒奴子。本非嫌也。吾有所聞。豈容不敕汝知。令物致議耶。吾已有敕汝一人不省。俠轂但牽之。吾昨不通仗事。儉已道。吾即令荅。不煩有此啟。須聞言自更一二。同上。
茹亮今啟汝所懷。及見別紙。汝勞疾亦復。那得不動。何意為作煩長啟事。凡諸普敕此意可尋。當不關汝一人也。宜有敕事。吾亦必道。頃見汝自更委悉。書不欲多。及屋事慎勿彊厝此意。白澤亦當不解何意爾。同上。
又答豫章王嶷
欺巧那可容。宋世混亂。以為是不。蚊蟻何足為憂。己為義勇所破。官軍昨至。今都應散滅。吾政恨其不辨大耳。亦何時無亡命邪。同上。
荅王晏
儉年德富盛。志用方隆。豈意暴疾。不展救護。便為異世。奄忽如此。痛酷彌深。其契闊艱運。義重常懷。言尋悲切。不能自勝。痛矣奈何。往矣奈何。《南齊書‧王儉傳》。吏部尚書王晏啟。及儉喪上荅。
又答
常啟吾。為其鼻中惡。令既以何胤王瑩還門下。故有此回換耳。《南齊書‧江傳》。轉都官尚書領驍騎軍王晏啟上荅。
答王融請給虜書
吾意不異。卿今所啟。比相見更委悉。《南齊書‧王融傳》。